关于增设涉华人华侨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1-12-08

关于增设涉华人华侨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区)律协小组,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市委十三届十六次全会报告提出,推动“中国侨都”赋能升级,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国家平台、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国家平台、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全球侨务资讯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国家平台,着力提升“文化交流、经贸合作、维护权益、侨务智库”四大功能。为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推进“侨都赋能”工程,完善我市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法律专业领域合作,市司法局向我会发来《关于组建成立涉华人华侨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的函》,提出以市律师协会名义组建成立涉华人华侨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成员由我市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特别是涉华人华侨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执业和服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主要职能是以打造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重要载体的标准,整合各级各类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资源,搭建涉华人华侨法律服务领域合作供需对接平台,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涉华人华侨专业法律服务、汇总发布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中的涉及华人华侨投资、置业、维权等方面的规定、聚焦华侨华人归国、定居、退休养老和投资企业等研发“全生命周期”服务产品

经我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并表决,同意按市司法局要求增设涉华人华侨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现先由全体律师进行自愿报名。报名参加的律师,请填妥第七届江门律协专业委员会报名表、第七届江门律协专业委员会承诺书。常务理事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委员会的具体成员人选等事宜审核决定。

报名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高、大局观念强,拥护宪法,坚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本市执业律师,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2018年12月8日前开始执业);

3.近五年内(2016年12月8日之后)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与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曾承办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案件或在市级、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积极从事相关专业的理论研究;

5.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

6.能够履行委员职责,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报名参加的律师,请于12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交我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思文

电话:3228212  邮箱:326808786@qq.com

附:第七届江门律协专业委员会报名表

第七届江门律协专业委员会承诺书

江门市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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