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麦初明律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的通报

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7-01-18

 

 

 

江律协[2016]4

 

关于给予麦初明律师通报批评

纪律处分的通报

 

各市区律协小组、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经查明,广东时通律师事务所麦初明律师于20141115日代理黄某、梁某诉台山市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于当天与当事人约定和收取3000元代理费。期后,麦初明律师着手收集了与诉讼相关的证据,草拟起诉状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等工作。数月后,麦初明律师再向黄某增加收取3000元,两次共收取6000元律师费用并出具收据。在20156月麦初明律师再次向黄某提出增加律师费2000元,黄某不同意,后双方发生争议,黄某要求解除代理并退回已收取的费用。20151014日,当事人黄某到广东时通律师事务所投诉。20151015日,麦初明律师才补办案件立案登记手续,律师事务所于同日在《委托代理合同》盖章,20151029日由律师事务所向当事人出具6000元的律师费发票。20151017日黄某到市司法局投诉,市局经初步审查后决定转本会办理。我会调查期间,麦初明律师向投诉人退回了收取的费用,投诉人向我会申请撤诉。以上情况有投诉人提供的投诉材料、证人证言、麦初明律师的陈述与申辩、广东时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麦初明律师代理黄某案件相关情况说明》、《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收据等证据证明。

根据上述情况,本会认为:麦初明律师在没有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情况下以律师身份承办了相关法律事务,并收取了律师代理费且没有报律师事务所入账出具发票,虽在当事人投诉后补办了相关的手续,但并不能因此改变麦初明律师原私自接受当事人委托及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事实。鉴于麦初明律师在协会调查期间退回了收取的费用并取得投诉人谅解,可以予以从轻处分。

综上,麦初明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五)项、第八条第(二)项、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本会纪律委员会开会讨论、表决,决定给予麦初明律师通报批评处分。

特此通报。

 

 

                20161228

 

 

 

 

 

 

 

 

 

 

 

主题词:律协 纪律处分 通报

报:省律协、市司法局

送:公律科                      

江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61229日印发

 

附相关规定条文:

 

1、《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律师协会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一)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以上执业的或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

……

(九)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的;

……

 

2《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

第五条:根据会员违规的性质和情节,律师协会对会员的处分分为:

(一)训诫;

(二)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四)取消会员资格;

上列处分可单独或并列适用。

 

第六条:会员在执业或在处理与行使律师职能有关的事务的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

……

(五)违反《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

……

 

第八条:会员有应予处分的行为,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分:

(一)积极配合律师协会或律师管理部门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并主动承认错误的;

(二)投诉期间未处罚之前主动赔偿当事人损失,取得投诉人谅解撤诉的;

……

第五十一条:调查终结,纪律委员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违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规行为显著轻微的,撤销案件或不予处分;

(二)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认会员有违规行为,依据本细则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违规行为严重,依据法律法规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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