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律师出庭着装的通知

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2-08-23

关于规范律师出庭着装的通知

(市区)律协小组,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在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出庭时,必须着全国统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的要求。

在法庭上,检察官身穿制服支持公诉,法官身披法袍兼听则明。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检察官、法官都是法治工作队伍不可或缺的一员。律师的一举一动,不仅代表个人,更代表整个法治工作队伍的形象。规范律师着律师袍出庭,有助于增强律师自信心,提升律师社会地位;有助于充分体现律师尊重法律、尊重法庭,更好地行使权利;有助于取得当事人信任,提高服务质量;有助于规范律师仪表,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更有助于体现律师职业认同感、行业归属感,时刻牢记社会责任。

但近期部分法院反映我市仍有个别律师存在出庭着装不规范的情况市律协对规范律师出庭着装提出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院庭审时,应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中对律师出庭着装的有关规定,着全国统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

二、如带领实习人员出庭,应指导实习人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要求规范、文明着装,遵守法庭纪律。

三、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法院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接受法院法官或工作人员提示,如自身出庭着装确有不规范之处,自觉及时改正。

四、市律协将不定期对律师出庭着装情况进行抽查,并主动向法院了解律师出庭着装情况。如发现律师出庭不按规定着装的,市律协将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五、市律协现向各律师事务所印发《承诺书》(附件1),要求本单位全体律师签署,对遵守有关规范出庭着装事宜作出承诺。各律师事务所于8月31日前将本单位律师签署好的《承诺书》纸质版交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刘思文    联系电话:3228212

附件:承诺书

江门市律师协会  

2022年8月23

关于规范律师出庭着装的通知.zip


相关附件:

Copyright ◎ 2015-2018 江门市律师协会      备案编号:粤ICP备2023102004

电话:0750-3228212、0750-3228003   传真:0750-3228005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33号103室、105室(景山湾华庭)  监事会邮箱:jmlxjsh@163.com

技术支持:江门市五邑信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