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第八届江门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4-04-26



江律协〔2024〕2号

关于增补第八届江门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委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律协小组,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第八届江门市律师协会各工作、专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为协会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推动了协会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市律协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推进我市律师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江门市律师协会章程》《江门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准则》《江门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经第八届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增补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设置和增补说明

第八届市律协委员会共32个(见附件1),其中,工作委员会15个,专业委员会17个。

本次增补委员会委员,暂不限定特定委员会以及设置具体增补人数,律师可自愿申报所有委员会。目前委员会成员名单可参阅市律协官方网站(首页“律协概况”-“各工作、专业委员会”专栏)。原来人数较少的委员会,增补委员的需求会相对较大。

报名完成后,由分管的副会长根据报名情况,以及原来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综合考虑具体的调整安排,最后由会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

二、委员报名条件

(一)工作委员会一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大局观念强,拥护宪法,坚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本市执业律师;

3.在当地律师界具有一定的声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内(2019年4月26之后)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

5.能够履行委员职责,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6.具有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经验并表现突出的律师优先考虑。

(二)专业委员会条件

1.政治素质高、大局观念强,拥护宪法,坚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本市执业律师,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2021年4月26日前开始执业);

3.近五年内(2019年4月26之后)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与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曾承办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案件或在市级、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积极从事相关专业的理论研究;

5.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

6.能够履行委员职责,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委员会特别条件

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委员执业年限均须在十年以上(2014年4月26日前开始执业),且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任何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的委员须为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三、增补委员产生方法和报名有关规定

按照《江门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增补委员人选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每位律师报名的委员会(含工作、专业委员会)不能超过两个,报名两个的只能同时报一个工作委员会及一个专业委员会。并须对参与委员会工作做出相关书面承诺:愿意并有时间参与委员会的规定工作,遵守律协制定的委员考核和退出机制等(见附件4、5)。

四、相关要求

有意愿加入委员会的律师,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承诺书原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26808786@qq.com。

报名时,律师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社会兼职、论文、代理代表性案件或法律事务、获奖情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

联系人:刘思文

电  话:3228212

附件:1.第八届江门律协委员会设置情况

2.第八届江门律协工作委员会报名表

3.第八届江门律协专业委员会报名表

4.第八届江门律协委员会承诺书(工作委员会)

5.第八届江门律协委员会承诺书(专业委员会)

江门市律师协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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