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5-02-17

关于开展第二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律协小组,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落实2024年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积极为我市对外开放新格局和经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市律协决定开展第二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第二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江门市执业律师(含大湾区律师),自执业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大学教育背景或能够提供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相关证明的(如雅思成绩6分以上;托福成绩75分以上);

2.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

3.境外学习经历1年以上;

4.具有小语种相关资质证明的;

5.在境内外外文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出版外文专著的;

6.具有境外国家或地区律师执业资格的

(四)具备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不少于3件(含正在办理或已办结的);

2.办理重大涉外法律事务,为促进企业“走出去”发挥重要作用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不少于1件;

3.在有关单位负责涉外法律事务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

具备境外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法律专业组织、律师事务所任职或执业经历的,或参加2022年-2024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优先考虑;入选第一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的律师无须再申报。

二、入库程序

(一)申报

符合第二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申报条件的律师需填写《第二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申报表》并盖律所章,还需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申报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证明材料(详见清单)须于2025年3月7日前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2281749700@qq.com

(二)评审公示

江门市律师协会结合第二批涉外法律人才库申报名单,按上述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和集中评议,评选出第二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名单,并在江门市律师协会官网进行公示7天,期满后正式宣布入库。

三、入库应用

(一)市律协将根据不同业务领域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邀请国外、港澳台优秀律师授课,或赴境外开展法律交流,优先组织人才库成员参加;

(二)市律协将不定期举办涉外律师与企业间的涉外法律服务对接互动活动,优先组织人才库成员参加;

(三)市律协将根据需求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人才库律师,保障我市涉外法律权益服务;

(四)申报律师被选入库的,应无条件承担市律协指派的涉外法律宣讲及其他的涉外法律义务活动。

联系人:容舒婷    电话:3229002

附件:第二批江门市涉外法律人才库申报表

填写说明

证明材料清单

江门市律师协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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