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庆祝江门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logo设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律协小组,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庆祝江门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彰显江门律师执业风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特向在江门市执业的律师、实习人员等征集江门律协30周年logo设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江门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市律协宣传工作委员会
二、征稿对象
江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所行政人员等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0日;
(二)评选表彰:2025年12月21日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并给予表彰;
(三)作品发表:入选作品将在江门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活动中使用。
四、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美观大方,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投稿作品要求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现江门律师的执业理念和精神风貌;
(三)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而引起的纠纷、诉讼等,由投稿者负责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四)自评选之日起,即视为中选获奖者同意主办方发表,同时一次性、无偿地、排他地、永久地将作者对该作品所拥有的展览权、复制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全部著作权及其衍生权利无偿转让给主办方,作者只保留该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获奖者由市律协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此外不再支付作者任何费用;
(六)投稿人同意主办方有选用或不选用投稿作品的权利,以及不予退稿的权利。投稿人提交投稿作品后,在评选之日前需修改、撤回投稿作品的,应当提前3天向主办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主办方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修改或撤回;如未提前申请或未能说明正当理由的,主办方将按照原版本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后,投稿人不得申请修改、撤回投稿作品。
五、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一幅,奖励1000元及颁发入选证书,其他未能入选作品颁发参选证书。
六、作品报送方式
(一)投稿作品须报送实物,并用铅笔以正楷字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单位、联系方式及作品标题,直接送至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江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电子文档同时发至电子邮箱,并电话确认。
联 系 人:刘思文
联系电话:0750-3228070
电子邮箱:326808786@qq.com
邮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15号群华科技园6栋A座7楼江门市律师协会
江门市律师协会
2025年12月5日
关于征集庆祝江门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logo设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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