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隆重召开

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5-12-14

 

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隆重召开

 

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江门中的重要作用,1211日,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全市律师工作会议。

市委政法委委员,各市(区)委政法委、政法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市有关单位、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共13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蓝华主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邹家军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结合本部门实际,就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市律师协会刘棉春会长随后做了表态发言。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邹家军对我市律师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深刻认识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一要积极服务地方立法;二要积极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要积极参与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四要积极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律氛围;五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公民守法意识。(二)积极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努力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和司法人员共同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是确保司法公正的“车之四轮”。任何一方“掉链子”,都将严重影响法治建设前进的步伐。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互相监督、支持,正当交往,良性互动。(三)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要积极落实法律已明确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要努力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要做好救济保障和责任追究。(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律师执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要认真落实律师执业“四个基本要求”。“四个基本要求”是新形势下针对律师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的律师执业纪律的基本要求,广大律师要时刻谨记,严格遵守和奉行;二要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三要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五)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一要强化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二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三要继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维稳律师团工作;四要加强律师管理力量和律师协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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