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律师协会与江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3-11-07

江门市律师协会与江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助力江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与律师业务的融合和可持续发展,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和服务功能,建立和加强行业协会之间的互通、互融、互帮、互助,江门市律师协会与江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于10月16日下午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关系。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李海庭长、执行局李乐川副局长莅临指导。

市律协会长李静染,副会长许炳权,副监事长陈洁芳,常务理事李艳娜;市管协会长林容茂,副会长刘棉春,监事长周辉,秘书长许正学等参加了签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探讨。会议由市律协常务理事李艳娜主持。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安排,市律协和市管协将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合作的原则,建立定期会晤和日常沟通联系的有效沟通机制。合作内容包括双方业务培训、律师参与破产重整事务、破产纠纷调解等。

李静染会长感谢市中院李海庭长、李乐川副局长、林容茂会长、许炳权副会长对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支持和付出。李静染会长认为破产是营商环境的重要评判指标,破产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改善江门地区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江门律师同行参与破产业务的兴致越来越高,希望市律协与市中院、市管协多合作,为持续改善江门地区营商环境多做贡献。

林容茂会长指出市管协的成立及运作,一直得到市律协的支持,对此代表市管协表示衷心感谢。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得到了市中院的支持。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发挥两个协会的专业能力,促进两个协会业务的融合发展十分及时和必要,要以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制定近期的工作计划,推动合作事务落地。

李海庭长在业务交流环节中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诉调对接中的重要一环。市中院近年来在破产审理工作中不断完善了破产相关制度,如府院联动、与市监、税务的协调、破产拍卖、破产管理人考核等。市中院接下来的破产工作重点是破产重整案件,希望可以加大挽救企业力度,持续改善江门营商环境。

市中院李乐川副局长在业务交流环节中表示,破产案件纷繁复杂,希望与市律协、市管协一起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沟通和交流,共同成长。

与会代表纷纷就破产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业务交流和讨论。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市律师协会和破产管理人协会之间交流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实现了行业协会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进一步促进江门地区破产管理人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接下来,市律协、市管协将严格落实战略合作协议的各项安排,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和交流,惠及更多会员,进一步提高江门地区破产管理人的业务水平,以实现此次行业协会间发展交流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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