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完满举行
为提高我市律师劳动法专业服务水平,引导我市律师积极为相关司法解释工作建言献策,市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4日在市律协会议室开展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会议由劳专委主任林胜强主持。
副会长何文慧,常务理事黄劲涛,劳专委全体成员及律师同行近40人参加本次座谈会。副监事长黎雄校列席会议。
劳专委副主任罗纯刚律师详细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简称“劳动争议适用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对劳动法实践的重要意义。
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陈艳连律师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
广东四邑律师事务所李敬子律师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
与会人员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就劳动争议适用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纷纷提出切实可行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其中的法律条文,形成一系列对该规定的见解。与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围绕其中的适用、解释和实务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何文慧副会长总结发言,她表示本次座谈会的参与人员对于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提供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劳动法领域的专业发展,深入研讨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加强劳动法领域的发展。
黎雄校副监事长发表监事意见,他指出,本次座谈会惠及会员律师同行,希望大家今后多沟通交流,为江门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通过本次座谈会,大家在分享实践经验、提出建议的过程中,既促进了专业知识的深度交流,也为劳动法律领域的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市律协劳专委将继续致力为大家提供更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为建设更加公正、有序的法治社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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