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中江三地律协共同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研讨会

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5-08-25

珠中江三地律协共同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研讨会


2025年8月23日上午,由珠中江三地律协联合举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研讨会在江门律协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中山律协副会长邱爱山,监事黄杰仁,劳专委副主任刘治伟、秘书长林绮华;珠海律协劳专委主任贤笑岩;江门律协副会长何文慧,副监事长陈洁芳,常务理事周丽,劳专委主任林胜强、秘书长谭杨达,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梁景山及三地律师代表近90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江门律协劳专委副主任周明彬主持。

何文慧副会长对各位专家和律师同行的莅临表示欢迎,并感谢中山律协与珠海律协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何文慧副会长提出本次研讨会旨在进一步推动律师同行在实务中精准把握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尺度,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多角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们解读《解释(二)》开启了重要视角,也点燃了研讨的热情。

随后,三地劳动法专家围绕用工主体责任穿透、关联用工劳动关系认定、弃保问题的应对策略、二倍工资计算及抗辩、劳动合同续订及次数累计、 服务期违约与特殊福利、违法解除之继续履行的裁量等七大亮点,纷纷分享专业意见和实务经验,并就参会同行提出的不同见解与疑惑进行分析和解答,整个研讨精彩纷呈,法理思维和实操流程的结合让参会人员收获满满。

其他参会律师也对《解释(二)》提出问题或发表意见。

会议最后,中山律协副会长邱爱山对研讨内容进行总结,并为大家梳理出本次研讨成果的体系,还对珠中江三地共同研讨《解释(二)》给予高度赞赏。邱爱山副会长表示日后三地可以多开展共建共学活动,互相交流进步。

此次研讨会通过分享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准确适用该司法解释,为劳动法律实务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律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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